前總統李登輝被控國安密帳案,一、二審均獲判無罪,特偵組昨天表示,基於速審法規定,決定不予上訴,李登輝因此案纏訟3年多,終獲無罪確定。李登輝的律師高涌誠昨獲知後表示,李對這樣的結果很欣慰。高指出,在李有生之年,能夠還他一個清白是最重要的,當初他在特偵組接受傳喚,後來甚至被起訴,他真的非常沮喪,認為是奇恥大辱;他說,特偵組沒有新的證據,硬是要起訴,硬是要上訴,就會有這樣的結果。if (typeof(ONEAD) !== "undefined"){ONEAD.cmd = ONEAD.cmd || [];ONEAD.cmd.push(function(){ONEAD_slot('div-inread-ad', 'inread');});} 至於前國民黨大掌櫃劉泰英部分,特偵組也決定不上訴,因劉二審被加重改判徒刑3年,劉曾表示,收到判決書後會上訴,爭取自身清白,預料劉會提起上訴。特偵組表示,經與台灣高檢署共同討論後,認為李登輝一、二審都被判無罪,依刑事妥速審判法,除非判決有違反憲法、判例、司法院解釋,否則檢方不能上訴三審,所以決定不上訴。特偵組在100年間認定李登輝、劉泰英等人涉侵占密帳公款779萬美元,透過洗錢購買台灣綜合研究院辦公室及支付開銷,依貪汙、洗錢等罪起訴兩人;一審判決李登輝無罪,劉泰英被判刑2年8月。檢方上訴後,高院日前仍判決李無罪,但劉卻被改判3年。018BA2DA49EEE3E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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